2024年4月15日上午,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新政。
一、将不签订按月对冲提取的偿还住房贷款历次提取周期由“每满12期(或以上)提取一次”缩短至“每满3期(或以上)提取一次”,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还贷本息,且历次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总提取额。
二、施行缴存职工在阳江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类提取,无需提供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。
三、施行缴存职工贷款申请日公积金账户余额≥3.5万元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,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原有各档次额度基础上增加5万元。
符合以上条件,单人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5万元,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。